• 研究生教学

  教学介绍

     城市已经成为人类聚居的主要场所,是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是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城市建成环境规划设计和管理的应用性学科。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始建于1952年,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设立我国第一批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认定,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现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点学科。
     本专业现有在职教师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师资占60%以上,每年约招收80名硕士研究生和30名博士研究生。
     近年来,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教师承担了一系列重要研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建设部、科技部、以及上海市和其它地方政府的重要研究项目,并在国内外发表了一大批学术论文和专著,还主编了许多专业教材。
     在同济大学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建设中,以城市规划系为核心,城市规划与建筑研究所、城市规划现代技术实验室、《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建设部城市规划和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协同合作,形成教学-研究-咨询综合体,为城市规划与设计高级人才的全方位培养提供了坚实平台。
     2001年7月,首届世界规划院校大会在同济大学举行,表明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国际地位得到普遍认同,也标志着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又迈上了新的发展台阶。 

一. 培养目标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真理、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职业道德。
2.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系统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城市规划研究、分析和实务的能力,着重培养具有创新型的思维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开展城市规划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 研究方向
1.人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
3.城市和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4.城市交通与工程系统规划
5.城市设计、社区规划与历史遗产保护
6.生态城市规划与设计 

三. 学制及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的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攻读学位为工学学位。
     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在校注册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四. 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1.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2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2.本专业学科前沿课程为专业学位课必修课程,学院其他专业前沿课程为非学位课选修课程,要求至少选修1门其他专业前沿课程。
3. 专业学位课中的专业社会实践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等培养环节。教学实践可采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试验、实习、课程设计,辅导毕业设计等形式,专业实习根据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两者可相互调剂,总学时不少于110学时,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4.补修课程是指本科为四年制的城市规划专业或非城市规划专业学生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课程,补修课程为必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 论文工作
     科研和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开展实际专业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初稿双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