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研究生教学

一、基本情况

城乡规划作为一项政府管理职能,是以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综合发展目标为引导,以城乡建成环境为对象,以空间用地使用为核心,通过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对城乡发展资源进行空间配置、并使之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过程。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城乡规划学科不断变革,逐渐成熟。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学科关注重点也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从传统的设计和工程领域扩展到社会和经济领域、政策和机制领域、生态和环境领域、方法和技术领域,并且不断地吸纳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成为一个多学科融合的综合性学科领域。

面向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现实需求,我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包含城乡规划学学历教育硕士(授予工学硕士学位,简称学术型硕士,专业代码083300)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城市规划硕士(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简称专业型硕士,专业代码085300)两个培养方案,每年合计招生约70名。

我系也成为海外城市规划研究生来华学习交流的首选。目前已开设了与研究生培养要求相匹配的英语授课课程。每年吸引了大批来自北美洲、欧洲、非洲等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留学研究生,或来我系参加短期工作坊、国际会议,或以交流生和学历生的身份参加课程学习。近5年我系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的海外研究生硕士数量累计逾50人。

二、培养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努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祖国富强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科学精神。

3、良好学术素养的高层次城乡规划专门人才(学术型硕士)和城乡规划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型硕士)。

4、身心健康。

三、学术型硕士学制

攻读学位为城乡规划学工学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参加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延长为3年,其中国内课程学习1-1.5年;在国外大学学习1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各项要求且在校注册时间不少于1.5年的硕士研究生,经过规定的批准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课程与学分要求:

(1).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含跨学院或跨学科课程至少1门,2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2).专业学位课中的必修课为所有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的必选课程;专业学位课中的非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可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进行选修。

(3).必修环节中的专业社会实践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在导师指导下必须完成的专业实习培养环节,总学时不少于108学时,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4).硕士研究生须根据研究方向选修至少6门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中,除“设计前沿”为必选课外,本专业的学科前沿课为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应至少选修其中2门。学院其他专业的前沿课程为选修。

(5).根据研究生院规定,硕士研究生须至少选修一门其他学院的研究生课程。

(6).除参加双学位项目研究生外,课程学习(包含同济高等讲堂课程)原则上应在第1-1.5学年(前3个学期内)完成。

(7).补修课程是指本科为非城乡规划学(或城市规划专业)或者毕业于未通过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的院校的学生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必须补修的本科阶段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需补修课程的研究生应在六门专业核心课程中至少选修三门补修课程。在本科阶段未选修过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且需选修研究生阶段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课程的,须补修本科阶段的“地理信息系统”课程。所有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四、专业型硕士学制

攻读学位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在校企联盟企业实习不少于0.5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参加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延长为3年,其中国内课程学习1-1.5年;在国外大学学习1年,在校企联盟企业实习不少于0.5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的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各项要求且在校注册时间不少于1.5年的硕士研究生,经过规定的批准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课程与学分要求:

(1).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4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11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含跨学院或跨学科课程至少1门,2学分),必修环节10学分。

(2).专业学位课中的必修课为所有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选课程;对专业学位课中的非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可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进行选修。

(3).硕士研究生须根据研究方向选修至少6门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中,除“设计前沿”为必选课外,本专业的学科前沿课为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应至少选修其中2门。学院其他专业的前沿课程为选修。

(4).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应结合学位论文选题进行。

(5).根据研究生院规定,硕士研究生须至少选修一门其他学院的研究生课程。

(6).除参加双学位项目研究生外,课程学习(包含同济高等讲堂课程)原则上应在第1-1.5学年(前3个学期内)完成。